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保护期。《民法总则》第88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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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保护期。《民法总则》第88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