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案荔 | 幼童在游乐场参与游戏受伤,家长和园方如何担责?乐园内幼儿被设施伤害责任分配应得如何保障幼童安全?
焦点案荔: 年龄在游乐场玩耍的孩子不慎受伤,引发了公众对家长及园方的法律责任问题的关注,事故中的幼童因参与游乐场游戏而受伤,同时家长和园方在此事件中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幼儿园应对孩子的安全保障负起首要责任,以确保其在游玩过程中的安全,当涉及儿童在游乐场受伤这一情况时,家长和园方各自的权益及其责任划分成为了此次讨论的关键点。 明确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承担比例至关重要,若事故源于孩子自身的过错或非游乐场内部因素导致,例如家长或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如消费者之间的冲突),则责任主要在于这些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家长或第三方为责任主体,而对于游乐场来说,其则是另一重要责任承担者。 赔偿标准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均有相关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是赔偿范围内的主要内容,这其中包括了受伤后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所有费用,还包括因为伤残、伤情甚至意外死亡带来的家庭和社会经济方面的经济损失,以及受到的非医疗性伤害引起的其他赔偿。 受伤害人群的年龄、类型及受伤原因的不同,将影响他们所面临的不同责任主体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比例,对于年幼的儿童,特别是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其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更容易发生意外,在保障其游乐设施安全性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其年龄、健康状况以及行为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亦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引导孩子积极参与各种安全活动,并提醒他们在游玩过程中遵守各项规定和注意事项,以降低因过失导致的安全风险。 无论事故原因如何复杂,对于幼儿园或家长而言,其责任重心仍应围绕着保护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核心目标展开,为达到此目的,园方应在设备安装、游乐设施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设置等方面充分考虑并加以改进,确保所有游乐设施都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尽力救治受伤儿童,并采取有效的财产保全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为了进一步强化游乐场的安全管理,可考虑引入专业的安全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和检查游乐设施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整个游乐场所的安全水平。 从案例引申出的责任追究问题,既有涉及业主方(即园方)的法律责任,也有涉及家长和游客各自对自身权益的认知与责任落实,在这场涉及到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中,各方均需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共同推进游乐场的安全保障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伤害和社会影响,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快乐的游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