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母亲因孩子沉溺网络游戏状告科技公司,你认为孩子玩APP究竟是谁的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母亲名叫周女士,她的孩子只有12岁,利用母亲的手机安装了一款名为“Cosplay”的虚拟角色扮演游戏,这款游戏中玩家可以扮演不同角色并与其他玩家交流,期间,孩子花费了近两万元,但母亲发现后并未给予支持。

周女士向科技公司提出退款请求,然而对方表示无法满足这一诉求,周女士因此将科技公司告上了法庭,**裁定孩子属于无行为能力者,其民事行为须由代理人为之认可,由于周女士并未同意并追认孩子的行为,所以判定科技公司须返还相关款项。
对于此案,一些网民认为责任不在科技公司,而在于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他们指出,如果父母没有阻止孩子接触网络设备和电子产品,那么可能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也有观点认为,科技公司应当承担起监管职责,防止年龄较小的孩子接触到此类成人服务。
也有家长表示赞同**的判决,并强调家庭应从自身出发,提高孩子的自律能力和金钱使用观念,他们呼吁政府尽快制定法规,以确保此类应用程序不会成为儿童受害的工具。

尽管如此,许多人都认为此案引发了一系列反思:科技公司在设计和推广产品时应当更加注意风险控制;而作为家长,他们应该更加严格地监督孩子的行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合作,加强对青少年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关注。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引导孩子使用互联网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这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孩子们在网络世界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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