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指劳动者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触犯了该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这里的“严重”标准并无具体量化规定,但一般情况下,行为的具体表现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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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违反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章制度内容是否合法,涉及到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职业保障,如果规章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平合理的原则,即使企业建立了全面、系统的规章制度体系,也可能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而被视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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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违法的严重程度: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员工是否存在严重的违反行为,比如严重损害劳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这些行为足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团队协作,进而产生严重后果,达到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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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未进行有效沟通:用人单位在出台规章制度时是否事先进行了充分的告知和协商,明确了员工在遵守制度方面的职责和要求,未进行有效的沟通可能导致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理解模糊,理解不足,从而引发或加剧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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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条件设定: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明确、合理,包含针对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措施,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应有明确的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时间限制、情节严重程度、对公司的损害程度等因素。
若根据上述几点综合分析,若发现员工在上班期间频繁玩手机游戏,这类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反规章制度,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此案例中,文章并未明确指出“上班玩手机游戏”的具体内容,只是表述了一个基本的概念,如何判断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还是只是一般的员工行为,还需要结合具体的规章制度、个人行为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在正式解答此类问题时,仍需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并查阅相关案例来得出更为准确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