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的具体情节,可以参考以下章节的内容:
- 第116集中:大火事件发生在第三集至第五集之间。
- 火灾发生的背景:
- 蔡成功是大风服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指使员工在厂外门口挖沟渠放沙袋浇上汽油,以阻止**队的推土机过去。
- 当天晚上,**队到了现场,员工们拿着火把以示震慑,护厂队长王文革的火把不慎滴下火星点燃了汽油,导致厂门口发生大火,造成两人的严重烧伤。
- 大火事件的影响:
两人受伤,另32人轻伤。
- 事件的结果:
**队被赶走,而蔡成功也被判刑。
- 火灾发生的背景:
《人民的名义》在第116集中发生了火灾事件,这是在第3集至第5集中展开的情节,事件背后涉及到的**案件和人物命运也是故事的重要组成部分。
至于《人民的名义》的具体结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 王文革被判入狱12年,欧阳靖被判入狱10年,高晓芹被判入狱15年。
- 刘新建被判****,并处********。
- 赵瑞龙被判**并********,赵德涵被判****,并处********。
- 高玉良被判18年****,并处********。
判决反映了《人民的名义》所揭露的**案件和相关人士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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