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未满十八岁的儿童不应被非法剥夺游戏权利,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并值得探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仅当被害人明确表示不愿通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起诉而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害人具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即被害人对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享有法律救济,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尚未对其行为予以立案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及被害人基于证据证明有权提起自诉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部分,在对他人进行辱骂的过程中导致人身侵害或故意伤害,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可归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体质行为,若在一两次以上的施暴行为中存在相互串通、成帮结伙、致人轻伤或重伤等严重程度,即使行为者当时并未受到对方威胁,也可能被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至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对于言语侮辱则以情节较轻为例,按法定程序认定可判为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前提下,若侮辱对象为未成年人,且其权益受损明显,可能导致刑事诉讼进程进一步推进,甚至可能触犯侮辱罪,行为人应面临法律追究责任的风险,当事人如遇到侮辱行为,尤其是其针对未成年人的情况,应考虑将该行为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内,由司法机关对其进行深入调查和判决,对于涉及的量刑问题,通常会结合案情的严重程度、民事赔偿请求等因素综合判定:
- 如果辱骂行为较为恶劣,涉及的事实与结果表明其已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重大损害,即使所受的伤害属于轻微或不含轻微伤害情形,也有可能定性为侮辱罪,行为人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行为性质极为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构成了较为严重的犯罪后果。
- 若辱骂行为不足以满足上述刑罚条件,但受害人因遭受侮辱而导致精神痛苦,甚至产生过激行为,此时便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启动更严格的司法审查过程,经过现场勘查、医学诊断和心理咨询,认定相关事实成立,再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及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进而确定行为人面临的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赔偿请求的问题。 关于侮辱未成年人是否应被视为犯罪行为及其如何定性,根据具体情况需视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做出客观评判,若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受害者本人可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促使有关组织介入解决纠纷,避免形成既不利于受害人保护又加重违法犯罪责任的状况,对于缺乏有效调解机制的社会现象,我们有必要探讨加强家庭、学校乃至社区等方面教育建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免遭恶意、恶意刻薄言行的侵害,构建更为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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