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与狼共舞讲得是什么?为什么叫与狼共舞?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白人军官自愿去守卫蛮荒的边疆 却与土著印第安人成了非常友好的朋友 直到融入了印第安部落又与曾经自己所属的部队作战 捍卫印第安部落 主人公在独自守卫边疆时 认识了一匹孤狼 他与狼在草原上结伴嬉闹时被印第安友人看到 而后这些印第安人就称他为与狼共舞
①与狼共舞开头把邓巴提升为骑士的胖少校说:“我刚才尿裤子了,但是没有人能帮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历史背景是这样, 当时是美国的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军输的很惨,北方军一旦胜利就会取消奴隶制度,进而有一系列的变革,整个美国社会进入一个全新的制度,上尉担心属于他们的旧时代一去不复返,也就是说不再有奴隶,也不再有奴隶主和贵族特权,属于他们“上等人的王朝”已经结束了,在没有胜利,没有未来的恐惧下,只有**才能逃过。
至于为什么抖的那么厉害,叠的很小什么的,都是一个人在极端失望极端恐惧的情况下做出的反常行为,这个很容易理解,不是还尿裤子了吗。最后的那段,风中散发和邓巴经历过一系列事件后,已经结下很深厚的友谊,风中散发本来也是个粗人,很江湖的那种,但是邓吧要离开,不会一直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呆下去,所以他没肯定,但是从心里他也不原因否定,总和起来就是没法回答。至于邓巴为什么离开因地安人,因为他毕竟是白人,记得在电影中间有个镜头,印第安人因为战胜而狂欢,到处挂着白人的头颅,血淋淋的尸体等,所以,他们之间的隔阂不是轻易能该表的,所以,他必须离开。在那个历史背景下,邓巴是否能和白人军队协商已经不重要了,南方军大势已去,对于邓巴来讲,领着美娇娘过好日子才是真谛。电影《与狼共舞》的创作背景是什么?
创作背景 为了将苦心创作的西部传奇搬上大银幕,本片编剧迈克尔·布雷克经历了不堪回首的艰辛岁月。80年代中期,因为无处可寻对剧本感兴趣的买家,穷困潦倒的布雷克在洛杉矶无家可归,1986年初,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凯文·科斯特纳鼓励他将剧本改为小说,希望由此摆脱困境,可《与狼共舞》的小说手稿被很多出版商拒之门外,失望至极的布雷克离开好莱坞移居亚利桑那州的比斯比。当1988年平装版《与狼共舞》终于出版时,布雷克正在当地一家中餐馆作洗碗工。早就有意亲自担纲本片导演的科斯特纳让布雷克重返洛杉矶改编剧本,并买下了小说改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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