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以原创小说《暗箱》为据,**《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其制片团队等八被告,指控其著作权侵权,索赔180万元,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文坛迸发热议。
事件回顾
刘三田诉称周梅森的《人民的名义》与其201年发表的小说《暗箱》在总体结构和故事脉络上高度雷同,甚至在核心事件和叙事结构上直接抄袭,原告要求**判决确认侵权行为,停止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播出、**、发行等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80万元,原告还要求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并承担维权费用。
周梅森对此予以强烈否认,表示自己从未听说过刘三田或其作品,并强调自己创作的严谨性,周梅森的律师进一步指出,《暗箱》仅有100册首印,且在多个电子书平台都难以查找,质疑其真实性。
抄袭争议
关于是否构成抄袭,需以事实为依据,科学分析两部作品的相似度,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定抄袭的关键在于被抄袭作品是否依法受保护,以及使用的范围是否超出“适当引用”。
据《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非诗词类作品的引用不得超过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若两部作品的相似度超过该界限,且核心内容几乎一致,则可认定为抄袭。
现状分析
周梅森的创作风格以反**题材见长,其作品如《人间正道》《中国制造》《绝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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