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黑色大丽花电影解析?
一部悬疑影片看下来,第一感觉是有些压抑,说明这是一部有点看头的电影,不是为了悬疑而悬疑,起码有个好看的故事内幕,第二个感觉是跟着主人公恍然大悟,说明导演还是比较高水平地讲述了这个故事,至少前面的确设立了谜题,而后面对谜题也有了恰当地令人信服地解释,第三个感觉是剧情有些拖沓则证明导演对节奏的把握不太正确或受原小说的影响较大
如何评价黑色大丽花?
谢题主邀,首先来说,这是一桩悬案,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分析悬案,一方面是为亡者难过,另一方面是因为往往悬案提供的线索太少,而且往往容易被网络妖魔化,导致仅有的信息也不一定真实。
网络上流传外科医生乔治・霍戴尔是真凶的说法来源于下面这本书:
但是查阅资料,始终觉得斯蒂夫给出的证据过于单薄,缺乏铁证,我们依然有理由怀疑其真实性,那么乔治・霍戴尔是真凶的可能有多大呢?下面,我将用行为证据(Behavioral evidence)刻画“摧花元凶”的犯罪心理结构,分析出其具体的特征。
那么,怎么用犯罪心理结构分析凶手的特征呢?
所谓犯罪心理结构,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它是行为人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我们分析时,主要从结构中的三个因素入手分析:动力结构,调节结构,特征结构。
犯罪心理学原理如图:
由于犯罪行为的发生,使得隐蔽的犯罪心理结构外化和暴露,显示出客观性,所以我们可以对其犯罪人进行显性刻画,这也是犯罪心理画像的一个依据。
分析:
尸体具体惨状我不一一叙述了,问题下已经说的很清楚,我提炼出两个关键字:虐杀。没有发现性侵痕迹,凶手切下右侧乳房部位,这一点让我想起了白银连环杀人案,我认为这就是犯罪标记——纪念物,结合肢解分尸,对尸体的处理以及对物证的洗刷综合来看,我们可以分析,凶手受过较好的教育,可能从事屠夫或者医生一类职业,生活条件可能较好,属于中上阶层,他的虐杀,一方面可能出于愤怒的宣泄,另一方面来自于内心畸变的需求。所以我认为这是一起以折磨和毁尸为基本手段,以寻求宣泄内心愤怒和欲望为动机的变态杀人案件。下面我们来分析死者和凶手的关系,不知怎的,我总是觉得这个凶手和高承勇有那么一点异曲同工,上个世纪确实是美国连环杀手无比猖獗的时代,所以我们不妨大胆的想一想,这个凶手会不会是连环杀手:
→如果是凶手不是连环杀手,但采取了虐杀的方式杀害大丽花,那么只能说明:他们认识而且为情杀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凶手是连环杀手,洛杉矶在该时间段没有出现类似案件,这不符合连环杀手的风格,除非,凶手杀大丽花采用了不同于他人的虐杀手段,还是可以说明:他们可能认识,存在隐性矛盾。
所以,我们分析出,凶手和大丽花生前很大可能有过交集,情杀可能性极大。
强势的插入福尔摩斯的一句话:
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
下面我们开始刻画凶手的犯罪心理结构:
1.动力结构
凶手存在反社会意识,(以损害公众利益满足个人私利的价值取向为核心的各种错误观念的总称,对犯罪动机起促进与加固作用,对犯罪行为起支配作用)虐杀和写信给警方都可以反映。
凶手存在对折磨他人,杀害他人的畸变需求,加之犯罪行为的干净残忍,很可能是连环杀手。
凶手的犯罪动机:愤怒,宣泄。
凶手缺乏高尚的兴趣,兴趣多为偏于感官的兴趣,多为追求新奇与富于刺激性生活的兴趣。
2.调节结构
凶手自我评价存在歪曲性,盲目性,不能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和控制自我,个性存在主观,片面,固执,放纵等特点,不善于控制情绪,可能有前科。
凶手存在扭曲的道德意识并以此为乐。
3.特征结构
凶手具有消极性格特征,可能表现为私生活淫乱,缺乏责任感,义务感和同情感,冲动而不缺乏冷静和严谨的做事方法,仇恨心强,无**确认识,评价自己的行为。
凶手具有和实施犯罪行为匹配的能力,肢解手法等可以反映凶手可能从事屠夫或医生之类职业,年龄在30岁以上,不会超过40岁,符合作案的成熟心理结构特点。
下面我们看看乔治・霍戴尔的情况:
乔治・霍戴尔私生活极不检点:他结了3次婚,与5个女人生了11个小孩。
上世纪40年代,在乔治的组织下,洛杉矶曾举办过多场狂野派对,多位好莱坞女明星都曾被乔治的魅力所吸引,伊丽莎白・安・肖特是其中的一个。
至于乔治为什么要杀害伊丽莎白呢?斯蒂夫表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嫉妒。乔治的占有欲非常强,而伊丽莎白在和乔治交往期间,也和另一个男人保持着亲密关系。另外,乔治有虐待狂的倾向,能从杀人中得到快感。除了伊丽莎白外,另外十几名洛杉矶女性被杀案也和乔治有关。
结合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结构来看,如果材料属实,乔治・霍戴尔很大可能就是凶手,但是让人遗憾的是他已经不在人世,此案也就此成为悬案。另外网上也有流传,乔治受到警方的特别保护,后来外逃,这一点结合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动荡不安的社会特点来看不无道理,这个悬案或许就是特定社会时代的畸形产物吧。
最后,为这个有梦想却不得志最终惨死的人感到惋惜。
就像这句话:
“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 。”——Sherlock Holmes
愿你在天堂,坚持你的理想。



黑色大丽花写的什么?
简介:1947年,22岁的姑娘伊莉莎白·萧特来到繁华的都S洛杉矶。
和许多年轻女孩一样,她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电影演员。
但她的容貌还没有美丽到第一眼就引起别人的注意。
她有长长的头发,喜欢去酒吧和夜总会,相信爱和浪漫的事情,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化妆上。
但在她死后,其身世仍是一个巨大的疑团。
她曾说她的丈夫在二战中捐躯,但其实这只是她为自己虚构的身世一部分,她的名字也像是个秘密,由于她的黑头发和黑色的衣服,而被世人称作“黑大丽花”。
1947年某一日,一位行人在靠近好莱坞的一个空地上发现了“黑大丽花”的尸体。
她的裸体被人残忍地砍成两段,并有严重殴打和性虐待的痕迹。
关于她死状的细节,有着数种令人不寒而栗的传闻。
奇怪的是,当这起谋杀案在新闻中被披露之后,许多人去警察局自首,承认是他们杀了“黑大丽花”,而两位调查此案的警察也双双爱上了这个女人--然而根据詹姆斯·艾尔洛伊的构想,此女竟是一个双性人!甚至可能曾经跟自己发生过性关系……
黑色大丽花凶手是谁?
1999年,退休在家的洛杉矶警探斯蒂夫・霍戴尔91岁的父亲乔治・霍戴尔过世,他连忙赶往父亲在菲律宾的家处理后事。在整理父亲的家庭相册时,他偶然发现了两张照片。照片中的女人正是伊丽莎白・安・肖特。
斯蒂夫曾在洛杉矶警察局做过24年的警察,调查过数百起谋杀案,对“黑色大丽花”案的案情也很熟悉。几经研究,斯蒂夫证实了那个无法接受,但却是事实的疑问――父亲正是杀害伊丽莎白的凶手。
首先,当年负责“黑色大丽花”案的调查人员曾有过这样的结论:“凶手切割尸体的手法非常专业,真正有外科医术的人才能做到的。”而霍戴尔的父亲乔治刚好做过外科医生。在其最新出版的《黑色大丽花复仇者2》一书中,斯蒂夫写道:“她(死者)的尸体就是他(凶手)的画布,而他的手术刀就是他的画笔。”斯蒂夫指出:死者肖特尸体的臀部上的一个标志系用交叉的平行线画出来的阴影,正是乔治・霍戴尔生前最崇拜的画家、好友曼・雷的惯用技法。
其次,在伊丽莎白的尸体被发现后不久,一家报纸曾收到凶手亲笔所写的,充满嘲讽语气的字条。斯蒂夫从家中拿出有父亲笔迹的文件,请专家鉴定,结果证实两者笔迹吻合。
再者,嫌犯其人私生活混乱曾与死者密切交往。据悉,乔治・霍戴尔私生活极不检点:他结了3次婚,与5个女人生了11个小孩。上世纪40年代,在乔治的组织下,洛杉矶曾举办过多场狂野派对,多位好莱坞女明星都曾被乔治的魅力所吸引,伊丽莎白・安・肖特是其中的一个。
至于乔治为什么要杀害伊丽莎白呢?斯蒂夫表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嫉妒。乔治的占有欲非常强,而伊丽莎白在和乔治交往期间,也和另一个男人保持着亲密关系。另外,乔治有虐待狂的倾向,能从杀人中得到快感。除了伊丽莎白外,另外十几名洛杉矶女性被杀案也和乔治有关。
乔治虽然曾一度被列为嫌疑犯,但是由于他和警察部门的某些人合伙从事非法的堕胎生意,因此得到了特别保护,警方对他的调查也就不了了之。1950年,当地方法院检察官准备重新调查乔治时,他已只身逃到了菲律宾,至死也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惩罚。
顺便提一句,黑色大丽花惨案出名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死者死状甚惨,更是因为她生前受到了36至48小时惨无人道的折磨。
尸检报告显示,她生前被人捆绑、倒吊,口腔中被灌入了止血用的蜡,身上有多处烟头烫伤的痕迹。受害人被强迫吞食过大便,双臂有多处瘀伤及骨折,双腿自膝盖位置骨折,多根手指骨折,还有几个指甲被拔掉。此外身上还有数不清的刀伤和棍棒打击的瘀伤,并且警方不排除被害人是活着时候被切割开的。
这是一段悬案到目前为止,官方也没有给出一个正确的解释。
乔治黑色大丽花凶手是警探的外科医生父亲是变态杀人犯
黑色大丽花之所以成为世纪悬案,是由于当时洛杉矶警方的**导致的。实际上,警方早在1948年就掌握了该案凶手的线索。警察曾听到了这样的一段窃听对话:“假设我真的把黑色大丽花给杀了,他们现在也不可能证明是我杀的。因为他们再也不可能和我的秘书交谈,因为她已经死了。”
并且还录音到了他和检察官办公室有勾当关系。也就是说乔治曾贿赂警察,“这可是我看过和执法机关之间最好的交易!并且我希望能够和检察官办公室打点交道。”这也可以证明为什么这案件会突然叫停且全部相关的证据突然间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史蒂芬·荷度想要在他之前的房子继续挖掘更多的信息,但是如今房子的主人拒绝了他的这个要求。且看起来这案件永远都不会官方性地解决掉!即使是洛杉矶的地方检察官也只是有个人发表道支持史蒂夫对他父亲的控告。上图是洛杉矶地方检察院发布的信息“在史蒂夫的调查结果下,我会毫无保留地申请控告乔治·荷度两项谋杀罪状。——洛杉矶地方检察院,史蒂芬·凯伊。”
